洛阳市处非办提醒:警惕以“购买原始股”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


【资料图】

近来,一些犯罪嫌疑人打着“购买公司原始股”的幌子诱骗公众投资,造成巨大损失,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警惕此类集资陷阱。

近来,一些犯罪嫌疑人打着“购买公司原始股”的幌子诱骗公众投资,造成巨大损失,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警惕此类集资陷阱。

案例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了一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经查,2019年6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假借海航公司名义,先后在重庆市南岸区,北京市海淀区,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贵州省遵义市成立5家分公司,组建业务团队,对社会不特定群体特别是老年群体,以“购买公司原始股”为噱头,采取发放宣传单、电话推销、不定期邀请参观考察等方式,虚假宣传公司发展前景,同时以高额月息返利、原始股权奖励、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集资参与人与各分公司签订期限为6至12个月不等的投资(借款)合同、预存消费合同、股权认购协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至案发时,涉案资金1900余万元,重庆、北京、贵州、四川等省市的700余名老年群众受骗。目前,该案已移送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分析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是股票的一种特殊形态,不具有公开募集性。”市处非办工作人员分析,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发放宣传单、电话推销等公开形式进行募集,并承诺“高额月息返利、原始股权奖励”等,实质上是庞氏骗局的新变种,需要格外警惕。

提醒

市处非办工作人员提醒,老年人风险甄别能力相对较弱,易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群体。老年朋友们要树立理性投资理财观念,切勿轻信“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等宣传噱头。购买理财产品应选择正规机构和正规渠道,在“动钱”投资前,最好先和子女或亲友沟通商量,谨防上当受骗。(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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