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洛阳两部门联合发出倡议
(资料图)
25日记者从洛阳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全市联合发布《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的倡议书》,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杜绝非法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25日记者从洛阳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面向全市联合发布《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的倡议书》,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杜绝非法校外培训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
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不脱离实际增加孩子“学科类培训”负担,若确有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要多与孩子沟通,以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为出发点,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和内容,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谨慎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做到“四必查”:一查证书,合法的培训机构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查许可证书,凡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必须持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三查教师从业资质,从事文化类学科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四查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与许可范围必须一致。警惕“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隐形变异”培训,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警惕机构虚假宣传
选择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务必要现场确认。凡是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私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均属于违规培训行为。尤其要警惕部分托管、教育咨询类机构。如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难以维权,请家长们务必高度警觉。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选择处于正常办学状态的合规培训机构,及时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索取正规的收费发票,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宋文辉 程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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