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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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

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3〕78号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瀍政文〔2023〕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白马寺镇周村社区0.0221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三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占补平衡,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0221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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