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资委出台《服务企业“八做到”公约》 为企排忧解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近日从市国资委获悉,在市委第六巡察组的督查指导下,市国资委聚焦“解放思想转作风,担当作为优服务”,出台了《服务企业“八做到”公约》,要求各科室进一步强化“尊重企业、依靠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记者近日从市国资委获悉,在市委第六巡察组的督查指导下,市国资委聚焦“解放思想转作风,担当作为优服务”,出台了《服务企业“八做到”公约》,要求各科室进一步强化“尊重企业、依靠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持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此次出台的《服务企业“八做到”公约》主要包括企业问询、企业报送资料、企业请办事项和到企业考核检查等八种情况,涉及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有以下内容。

对于企业请办事项要做到:在科室权责范围内的可批准事项,不需请示就可办理。需签字后才能办理的,可先办理,后补签章。科室无法确定的事项,必须上报,由主管负责人明确能否办理,经研判后仍不能办的事项,企业如坚持要办,必须上报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确认。企业请办事项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按时办结反馈。

对于企业问询要做到:接待的首名机关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应热情、准确、快捷地解决问题,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负责介绍到责任科室。各科室要设定工作AB角,A角不在,其工作由B角负责,AB角都不在,企业直接报到国资委办公室,由国资委办公室交办督办。

对于企业报送资料要做到:对企业办理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并列出报送资料清单。企业最多只跑一次,如因告知不到位造成企业资料缺失的,由机关派人上门去取。

到企业考核检查要做到:涉及企业的检查必须经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经国资委监督检查科统筹,多组合一,采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方式,减少企业迎检次数。对需要企业报送的文件,企业只报一次,各科室资料共享。

此外,公约还明确了到企业调研、涉企会议、企业来文、企业人员进科室等情形下的规范服务内容。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科室对以上公约要坚决落实,如有不到位的,企业可拨打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举报电话:86860320。(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孟山 通讯员 路强 应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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