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餐厅管理工作需要,拟对机关餐厅进行外包经营,欢迎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相关资料图)

一、项目名称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餐厅面积约480㎡,其中公共就餐区310㎡,包厢100㎡(3个),后堂70㎡(标准化设计)。

2.招标人130人左右在餐厅持卡消费。工作日,餐厅提供早、中、两餐服务;

3.招标人无偿提供餐厅、操作间、包厢及内部设施、餐桌椅、灶具及水、电等硬件设备使用。

(二)基本要求

1.食材要求:

(1)面粉:一级特精粉,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为非转基因食品;

(2)食用油:非转基因食用油,品牌为金龙鱼、鲁花等知名品牌;

(3)肉禽类标准:肉禽类必须为当日宰屠且具有动物检验检合格证明;

(4)调料及加工食品原材料采购票据齐全,全程可追溯,供应商证件齐全。

(5)大米:由招标人指定供应商专供。

2.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馒头,包子,油条,油饼,油馍等不少于两种

菜品 四个炒菜(不少于一个荤菜)两个小菜(咸菜,自制凉菜均可)

粥类 大米粥,小米粥,面汤,八宝粥等不少于一种

汤类 羊肉汤,牛肉汤,胡辣汤,豆腐汤等不少于一种

其他 鸡蛋(卤煮煎均可)牛奶

(2)中餐:主食米饭和面条(不少于两种)

菜品 六菜一汤,荤菜不少于3个(其中不少于1个全荤菜,如红烧肉、鱼、鸡、排骨等)

其它 餐后水果

(3)菜肴搭配应突出特色,品种多样,营养健康。

三、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1年,分两期签订,首期为两个月,如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考核能达到与招标人约定的要求,则自动续约剩下的合同期限,但双方必须对合同条款重新进行书面确认;如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与招标人约定的要求,考核不合格,则两月服

务期限终止,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中标人无条件在两个月满日当天撤出。如因未按时撤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洛阳市城区经营有酒店或餐饮,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从事餐饮经营五年(包括五年)以上。

2.投标人综合能力突出,管理科学高效,采购保障有力;具有经营县级以上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集体餐厅(就餐人数150人以上)经验。

3.投标人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餐厅主厨人员不得少于1名具有厨师中级以上职称的厨师、1名点心师,配备能同时满足150人用餐需求的厨工、清洁人员以及服务人员。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1年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且在

投标人处工作满2年。餐厅厨师应当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杂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过类似从业经历,专业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5.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的不良信用记录,不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经营状态。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所需资料

投标人注明本项目负责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后勤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受理。

1.餐饮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餐饮服务许可证;

5业绩证明材料(2家以上服务对象签订的餐厅服务合同);

6.管理人员、主厨职称证明材料;

五、投标报价及评标办法

1.按食材要求、供餐标准,需报早、中餐的价格;

2.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招标人在初步确定3-4家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候选合作方后,组成考察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由评标领导小组最终确定中标人。

六、公告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0日17时

八、报名地点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后勤中心

联系人:李春雷

联系电话:0379—63482019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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