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交警部门曝光近期酒醉驾案例


【资料图】

11月11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查处的酒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11月11日,洛阳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查处的酒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11月7日0时57分,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福昌路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6日22时,申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福昌路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6日20时51分,楚某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李贺大道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72mg/100ml,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6日13时许,柳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滨河南路孙留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6日0时20分,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福昌路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5日1时许,李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宜阳县红旗东路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16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1月5日20时50分,谷某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行驶至宜阳县红旗路路段时,被洛阳交警查获,血液中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63mg/100ml,属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洛阳交警提醒,为严厉打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洛阳交警保持严管高压态势,采取定点执法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刘成伟)

关键词: 洛阳交警 酒精含量 小型轿车 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