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门:洛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洛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简称《办法》)公布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资料图)

近日,《洛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简称《办法》)公布实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据悉,《办法》是河南省首个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项政府规章,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七、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八、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

根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法确认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变更后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申请审核确认。

据介绍,我市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本市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自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信息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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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文明执法 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