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租房应避哪些“坑”?口头约定别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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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租户却在退房时遭遇押金退还难。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租赁管理处(简称市房产租赁管理处)结合近期调查处理的相关投诉,提醒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仔细审阅条款内容,注意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租房到期,租户却在退房时遭遇押金退还难。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房产租赁管理处(简称市房产租赁管理处)结合近期调查处理的相关投诉,提醒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应仔细审阅条款内容,注意合同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事件:口头约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引发退租纠纷
今年7月初,大学生小刘从外地来洛阳找朋友玩,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回,便在网上寻找短租房源。
“暑假结束后我还得回学校,因此,当时我找房的主要需求就是短租,一名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员也承诺可以短租。”小刘告诉记者,他们双方口头协商一致后,她以每月830元的租金租下了洛龙区一小区的一个单间,并签订了租房合同。当时,小刘一次性支付了两个月租金和830元押金。
“刚入住,业务员就催促我交此前未提及的一年物业费360元,等到8月初,业务员又找我要9月的房租,说一般都得提前半个月交房租。”小刘说。
小刘告诉业务员,自己租满两个月后将退租,对方却称不能短租,并以合同中的租期一年为由,不予退还押金。如果小刘想退租,就需要自己找到转租人。于是,小刘向有关部门投诉求助。
相关部门:涉事公司至今未到行业主管部门登记
市房产租赁管理处工作人员说,7月以来,该处已接到多起类似投诉,涉及同一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科、秩序监控科、房产租赁管理处及西工区住房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对该公司租赁经营秩序混乱、管理不善引发较多投诉等问题进行约谈、督导,并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上述工作人员说,该公司于今年5月办理了营业执照,但至今未到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目前,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口头约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后期服务不到位、设施设备不完善、质价不符等。相关部门要求该公司在整改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及政策学习、注重后期服务、规范合同履约、完善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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